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涉及我委的第19号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相关情况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638739(兼传真)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省发改委地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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