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市(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农垦总局工信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省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进程,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度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并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工信委、省财政厅。 省工信委 联系人:周 丹 联系电话:0451-82667896 省财政厅 联系人:徐金光 联系电话:0451-53635414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