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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 “十三五”信息化建设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1-05 11:25:30
       一、形势与现状
       当今信息化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革命性影响日趋明显。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是顺应信息革命时代发展潮流的战略选择,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社会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为建设网络强国、加快推进网信事业指明方向。2016年,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建成司法行政信息化升级版,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以信息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当前,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均已完成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平台和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标准规范和信息安全体系、应急指挥中心和信息服务平台、信息资源库及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体系等建设,数字司法、智慧司法成果已初步显现。
       (二)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现状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基础差,缺少统一的指导规划,全系统网络平台、标准规范、信息资源库、应用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尚需建立和完善,存在资金投入不足、专业人才短缺、信息化工作机构不健全等现象,致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信息化建设不平衡,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不同步,与司法行政担负的任务和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省份相比,处于基础建设与智能开发应用双重追赶阶段,既有基础建设方面的后发优势,也有大数据应用、智能化开发方面的劣势。只要我省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全力追赶先进省份,就一定能够实现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换道超车。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司法部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法治龙江建设,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应用能力建设、安全防御能力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全面推进龙江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牢固树立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一盘棋”思想,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同时,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坚持需求导向,深化融合。立足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需求,推动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深度应用,以应用促融合,以融合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
       ——坚持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加强省市两级统筹和衔接,坚持系统兼容,数据共享,协同发展,避免分散和重复建设,消除信息“孤岛”。
       ——坚持建管用并重,务求实效。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功能,以用促建、以建促用、以用促管,既要满足长远发展、适度超前,又要立足实际、功能适用,不断完善和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整体效能。
       (三)总的目标
       坚持全省统筹规划设计,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标准化体系为准则,以信息资源共享为核心,以整体信息安全为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工程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应急指挥、执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安全防御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到2020年全面建成纵横贯通、全面覆盖、融合共享、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3.0版,全面实现指挥处置全局可视化、数据应用全面精确化、社会服务移动互联化、执法管理智能科学化,开启“龙江智慧司法” 建设的新篇章。

       三、主要任务
       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三五”信息化建设任务以建设“龙江智慧司法”大数据指挥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为主要任务,可概括为“一张网,两个中心,三大应用,四大平台,全面覆盖”。“一张网”,即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网络信息通道建设,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一张网”;“两个中心”,指全面构建司法行政数据中心,提高数据存储、处理、分析、展示、共享能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加强我省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三大应用”,指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大数据框架体系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四大平台”,具体是执法管理平台建设、政务管理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可视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全面覆盖”,则是依托网络实现省、市、县、乡多级全覆盖,通过应用部署实现信息化应用全面覆盖,全面完成网络及信息化应用管理基础节点构建,全面建设“龙江智慧司法”信息化应用体系。
       (一)“一张网”
       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规范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网络,形成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规范并存的格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原则,遵照国家部委与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依托电子政务网,实现省、市、县、乡村网络全面覆盖,并在此基础上连接监狱系统与戒毒系统,打通数据传输通道,真正实现全省司法行政“一张网”的建设目标。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进行网络接入建设时,统一按照电子政务网管理以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安全相关软硬件建设,做好网络管理与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水平,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二)“两个中心”
       “两个中心”是“龙江智慧司法”大数据指挥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的关键,也是建设的核心。
       ——建设全省司法行政数据中心。实现全省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和公共基础数据的省级集中、分类存储、多级共享,搭建数据管理、分析、研判应用框架。建设业务数据、管理数据与互联网服务数据的交换分中心,用于司法行政业务数据、管理数据和互联网服务数据的交换。建设平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体系,实现公、检、法等部门的数据衔接、建设与上级单位的数据交换体系,实现与省委、省政府及司法部的数据交换,为“龙江智慧司法”大数据指挥服务管理平台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建设两地三中心数据容灾备份管理系统,形成数据镜像分别存储,保障数据的安全、可靠性,保障系统不间断运行,正常访问,发生数据风险时可第一时间恢复全部数据并迅速投入使用。数据中心建设参照国家数据中心建设标准,其中数据中心机房的等级标准、机房相关配置、环境要求、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等方面参照本级政府数据中心标准建设。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有效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考试、人民调解、律师管理、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主要服务职能,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体,提供全方位、多渠道、人性化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建设省级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法律服务站、村司法服务工作室和法律援助联络点,借助网络和信息化的手段,通过各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服务支撑,打造“4+X”全方位、多渠道、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而实现法律服务的最大化。
       (三)“三大应用”
       “三大应用”涵盖了“龙江智慧司法”所涉及到的所有业务职能,通过三大应用的部署,可以实现“龙江智慧司法”的综合性应用,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从而实现大数据支撑、云上执法、云上管理、云上服务。
       ——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标准、一数一源、多元采集、共享校核、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安全可控”的原则和要求采集数据。加强源头数据采集的管理和指导,提高数据资源的“鲜活性”,实现工作开展与数据录入同步启动、同步完成。加强数据资源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数据采集责任机制。
       ——大数据框架体系构建。建设省、市两级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汇聚全省司法行政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构建全省司法行政案例库、大数据信息资源库、行业知识库和模型库,研发大数据管理和分析挖掘工具集,为开展司法行政大数据智能分析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建立司法行政大数据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开展社会矛盾风险感控分析,监狱安全风险分析,犯情、狱(所)情、案情分析,监狱服刑人员出监评估,社区服刑人员及戒毒人员行为分析,法律执业信用评价等大数据分析业务模型研究和示范应用,为教育矫治罪犯、戒毒人员,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1.推动司法行政信息资源整合汇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围绕提升司法行政数据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数据资源体系,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构建全国司法行政大数据资源,加强大数据研究分析,深化大数据在司法行政各业务系统应用,形成大数据治理应用体系,全面提升司法大数据的管理服务能力和利用水平。全面整合监狱服刑人员综合数据(基本数据、服刑表现数据、刑满释放数据)、戒毒人员信息(基本数据、强戒期间管理数据)、社区矫正数据(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数据、管理数据、人员定位数据)、公证服务数据、法律援助数据等,并对上述数据进行清洗、分析、碰撞和挖掘等多种处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共建数据协同。建设集中存储、多级服务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平台,全面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数据,建立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司法行政数据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网格化,并逐步向基层延伸,进而避免“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现象。计划在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业务应用与数据管理分离。
       2.提升司法行政信息资源利用水平。开展司法行政大数据开发利用试点,探索建立司法行政重大决策支持、智能风险预警、决策执行监督大数据应用体系,到2020年在司法行政系统智慧司法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提升司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为全系统大数据开发运用及相关项目实施提供决策咨询。各单位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同配合,推动政策落实,为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创造有利条件。
       3.提高大数据应用水平。积极推进“司法云”建设,建立大数据应用系统,提高业务质量和效率。大数据应用系统具备数据整合、数据存储、数据计算、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等服务功能,为分析决策和实时采集应用统一提供数据接入、存储、计算和分析服务,之后逐步构建分布式应用支撑平台或云服务架构,按照业务和数据特性,支撑各类业务应用。
       ——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符合保护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明确各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级别,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构建安全基础设施,统一信任服务系统,为司法行政业务应用提供统一的安全支撑、资源管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电子印章等服务。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按司法部要求制定《黑龙江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实现网络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化。准确把握信息共享与安全保障的平衡点,既要防止有密不定,又要纠正随意定密。加快构建全省司法行政一体化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实现对全网安全设备的集中监管和统一呈现,更好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做好安全事件追踪、安全风险响应、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提高信息安全综合保障水平。
       (四)“四大平台”
       ——执法管理平台建设。建设执法管理平台,构建执法云,实现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的日常执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画面抓拍、轨迹跟踪、执法异常比对、执法异常分析和提醒等。
       具体建设内部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建设远程视频监督子平台。通过调用远程执法视频,实现执法人员轨迹活动、现场执法、法律服务实体中心等重点场所的实时监控、抓拍、比对等技术处理,实现对执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违规情况等非正常行为进行提醒、报警,把管理工作由事后监督转向实时监督,并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提升司法行政督察效能,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云上执法。
       二是升级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子平台,积极推行监狱网上刑罚执行,实现监狱刑罚执行全过程的网上运行、网上管理、网上监督。
       三是建设戒毒管理执法子平台,开发强戒人员考核管理、所政管理、强戒人员教育戒治管理、警察排班管理、习艺劳动管理、医疗卫生管理等戒毒业务软件系统,实现戒毒管理信息化应用的全覆盖。
       四是建设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子平台,覆盖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域,集工作监督、系统控制、指挥处置、数据统计、业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社区矫正执法流程控制、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的全程信息化、网络化。其过程涵盖了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开始,到最后矫正期满,着力打造“人在网上走、事在网上办、结果网上查”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达到社区矫正执法“监、管、查、控”的有机统一。
       ——政务管理平台建设。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办公自动化,推进安全移动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深入开展网络办公、网络会议、网络教育,提升工作效率。建设涵盖律师管理、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人民调解管理、司法所管理、人民监督员管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管理、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法制督查、司法协助、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计财装备管理、信访管理、电子监察等应用系统的政务管理平台,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信息化,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政务监管能力,促进司法行政政务管理模式向云端化、移动化变革。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旨在以信息化提升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推动司法行政管理服务从实体化向网络化延伸,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为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整合服务内容,加强工作流程网上管理、信息网上共享,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法律服务。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搭建各类法治创建活动的在线平台,建好用好法律服务案例库、知识库,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提供网络化、标准化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新的行政监管手段,强化服务过程管理,帮助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效益。
       一是打造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建设,不断创新、积极打造面向群众的网上法律服务平台。构建热线、网站、微信、APP与实体机构紧密融合的多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支撑模式,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推广服务支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设全省特殊人群大数据平台,将全省服刑人员、刑释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特殊人群的各类数据汇聚共享、交互应用,同时全面对接公检法机关的相关执法类数据,将特殊人群执法、监管和服务的全流程信息、全过程数据全部打通,实现一个入口进入、一个平台整合、一个标准分析、一个界面展示,真正做到对特殊人群的可查、可控、可帮、可管。 
       二是积极推行法律服务的网上监管,实现对法律服务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管理、全数据分析。尽快上线运行全省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等业务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加强对法律服务的网上监督、网上预警、网上督办、网上监控、网上抽查,推进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信息的网上公开,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信息体系,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执业的有效监督。
       三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分析决策子平台。全省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分析决策子平台,将汇集全省法援服务、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人民调解服务等各类司法行政服务管理数据,进行汇聚分析、展示。利用数据分析决策平台,简化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指标,形成以数促管、以服务效果驱动管理过程优化的良性循环,为省厅、各市县局领导提供智能决策分析支持和调控管理依据。
       ——可视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可视化应急指挥平台是构建“龙江智慧司法”大数据指挥服务管理平台的重要内容,根据司法部关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的相关要求,建设“科学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全方位、一体化、可视化、扁平化的应急指挥平台。可视化应急指挥平台包含应急指挥、音视频调度、远程监控定位、远程图像传输、可视化展示等系统,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信息交互。可视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采用三级指挥制,省司法厅建设一级应急指挥平台,在市级司法局、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建设二级应急指挥中心,县、区司法局、监狱、强戒所建立三级指挥中心。
       可视化应急指挥子平台可用于监狱、戒毒所、社区矫正、司法考试等现场的实时监控,实现扁平化指挥。同时,可视化应急指挥平台还可用于联通司法行政领域上下级业务工作,通过上传下达、业务流转,实现对上级单位的汇报统计、对下级的远程指导和监督管理。即,平台可以接收全省司法局要情信息,并向司法部上传要情信息,对全省范围舆情进行监控,可对直属单位重点区域进行日常监管。日常管理中,可通过指挥中心大屏对监狱、戒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业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展示。一旦接收到全省上报的突发事件,可在第一时间内通过音视频等方式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指挥。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可有效对全省司法行政、监狱系统、戒毒系统进行日常执法工作监管和应急事件处理,实现综合视频监控和跨平台的协同联动指挥,通过科学可靠的资源统计、分析研判、趋势预测、预警预案,全面构建日常监管与应急指挥相结合,形成平时战时相依托的综合应急指挥体系。
       建设以指挥中心为核心的应急指挥平台,为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日常值守、执法督察、联动指挥、科学决策和可视化展现功能,通过统一门户进行应用集成,通过大屏幕可视化进行直观展现。具体为:
       日常值守应用,包括地理分布管理、应急资源管理、要情报告管理、执勤巡查管理、问题管理等功能,实现报警、预警地区视频、地图和信息联动,启动通讯调度和会商研判,对报警预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
       执法督察应用,包括智能视频执法巡查、减刑假释庭审监督、社区矫正定位监管、视频警务督察等功能。
       联动指挥应用,包括突发事件会商管理、应急事件时空跟踪、事件现场统一通信等内容,全面实现跨平台应急事件联动指挥。
       科学决策应用,包括数据分析研判、指挥中心情报库管理、指挥中心案例库管理、一站式信息服务管理等功能,辅助领导进行科学指挥决策。
       大屏可视化,包括信息总览可视化、全省监狱工作信息可视化、全省戒毒工作信息可视化、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可视化、监控视频可视化、联动指挥可视化等功能。
       (五)“全面覆盖”
       “全面覆盖”是“龙江智慧司法”大数据指挥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的最终目标,体现了建设的整体指导方针,即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形成以省司法厅为中心节点,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为中继枢纽节点,各县(区)司法局、监狱、戒毒场所为第三级节点、各乡、镇、村为最终节点的部署模式,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自上而下、全面覆盖。
       第一级覆盖:完成全省顶层设计,在省厅统一指导下,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初期工作,完成总体规划,加快基础软件的研发工作,建设信息平台的核心部分。
       第二级覆盖:完成市级节点建设及系统互联,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理。各市级单位按照省厅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配置建设相应网络、办公计算机等,组建专业队伍进行项目建设的应用、管理和运行维护。
       第三级覆盖:完成县(区)级节点建设,完成信息平台的信息流转,实现信息平台的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各县(区)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配置办公计算机、管理人员等,依托省厅统一建成的平台系统,将基础信息按照涉密和政务公开两部分,分类上传,并实现信息平台的广泛普及应用。
       第四级覆盖:全面完成乡、镇及以下各节点信息网络在平台的互联,建立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共建共享的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信息平台全面建设,形成包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体系。
       “龙江智慧司法”大数据指挥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全省市县乡之间,跨地区、跨部门的系统数据信息交换、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应用集成。通过层层传导、分步实施,最终形成一个普及率高、实用性强的“全面覆盖”的综合管理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确定司法行政信息化的重大举措、发展战略、建设规划,促进司法行政信息化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工作内部协调机制,信息化工作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促进信息化工作良性发展。
       (二)财政保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全方位、多举措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缓解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要探索建立投资渠道多元化的发展机制,将信息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结合本地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实际,统筹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三)技术保障
       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受资金、技术、体制、基础条件等多种因素制约,要多方面综合考虑,确保需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将信息化建设目标明确化,逐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建设中,要尽量采用成熟的技术,确保系统的可靠、稳定、实用。司法行政工作信息中有大量涉密信息,在性能指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国内产品。要加强项目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制度,防止浪费,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
       (四)人才保障
       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符合不同层次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管理和服务队伍。充分利用社会专业技术资源,推行运维外包,弥补专业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健全人才选拔机制,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选调优秀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实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队伍。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合理配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设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技能和管理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五)机制保障
       建立规划评价考核机制,分年度分解信息化建设目标和工作内容,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评价考核结果和预算安排的反馈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信息化项目资金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规划评价考核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逐步探索绩效问责机制,保障规划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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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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