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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0-15 08:56:27
  一、指导思想、根本遵循、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教育引导青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根本遵循。坚持马克思主义青年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以青年为本,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把服务与成才紧密结合,让青年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全局视野,从战略高度看待青年发展事业,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等各方面协同施策,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年发展的良好环境。
  3.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省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和全面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青年在现代化新龙江建设伟大实践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到2025年,我省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勇于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龙江篇章的历史重任。

  二、发展领域、发展目标、发展措施
  (一)青年思想道德
  发展目标: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龙江篇章不懈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组织青少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强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和实践养成,引导广大青年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
  2.在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发展各方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青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青年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动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和封建迷信思想,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繁荣发展。开展青年国防教育,教育适龄青年自觉履行兵役义务,引导青年为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维护边疆国防安全作贡献。
  3.分类开展青年思想教育和引导。面向中学中职学生开展“与人生对话”主题活动,引导他们培养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感情。面向大学生开展“与信仰对话”主题活动,引导他们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面向企业青年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引导他们正确看待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的关系,树立工匠精神、进取精神、奉献精神。面向进城务工青年,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排忧解难、传递关怀中引导他们心向党和政府。面向农村青年,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引导他们增强踊跃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自觉。面向各领域青年,加强职业生涯规划引导教育。
  4.强化网上思想引领。把互联网作为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大力开展正面宣传,实施“青年好声音”“争当中国好网民”等系列网络文化行动。提升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能力,疏导青年情绪,澄清误解和谣言,引导青年形成正确认知。广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抓好内容供给,创作推出一批以青年成长发展为主题的优秀网络文化产品,打造对青年有益的网络文化品牌。广泛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
  (二)青年教育
  发展目标:青年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步伐加快,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教育公平程度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高等教育普及程度稳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升。
  发展措施:
  1.提高学校育人质量。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符合国家总体要求、具有地域特点、分层递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加强爱国主义、艺术体育、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学校教育全过程。改善课堂教学,调动青年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探索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开展实践育人活动。丰富学生创新实践平台,积极参与“挑战杯”竞赛和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支持培育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将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突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深化教师评价管理体系改革。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活动。在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加强青年学研究。
  2.科学配置教育资源。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教育投入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进城务工青年、少数民族青年和残疾青年等群体帮扶救助机制,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3.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青年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有组织的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广泛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
  4.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强化家庭教育基础作用,实现家庭教育对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责任、生活技能、勤俭美德、自律能力的基础性培养。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开展师生互动式、同伴共享式技能学习培训。调动全社会发展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机制。创造社会教育良好环境,统筹协调文化、出版、影视、网络等资源,实现对青年教育空间的全覆盖。构建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
  5.培育青年人才队伍。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优势基础学科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加大教育、科技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按规定在“龙江学者”支持计划、“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程、龙江技能振兴计划等人才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在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申报评审中,同等条件的向优秀青年人才倾斜。鼓励和支持青年人才参与战略前沿领域研究,大力培养支持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青年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努力为留住本省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青年人才创新创造。坚持自主培养与省外引进并举,吸引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青年专门人才。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宣传力度,选树在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创业优秀青年人才典型。
  (三)青年健康
  发展目标:持续提升青年营养健康和体质健康水平,青年体质达标率不低于90%;有效控制青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青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引领青年积极投身健康龙江建设。
  发展措施:
  1.提高青年体质健康水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在学校教育中强化体质健康指标的硬约束。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保证体育课时和课外锻炼时间得到落实。组织青年广泛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培养青年体育运动爱好。统筹规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设城市“15分钟健身圈”。鼓励和支持青年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
  2.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对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促进青年身心和谐发展,指导青年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加强对不同青年群体社会心态和群体情绪的研究、管控及疏导,引导青年形成合理预期,主动防范和化解群体性社会风险。加强青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支持各级各类青年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和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养青年心理辅导专业人才。重点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中学和职业学校普遍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构建和完善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及干预机制。加强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或缓解青年在学业、职业、生活和情感等方面的压力。
  3.提高各类青年群体健康水平。开展残疾青年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重视服务残疾青年的专业康复训练,落实器材、场所等配套保障。解决青年学生的营养健康问题。引导高校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加强宣传,做好青年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工作。关注进城务工青年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形式为青年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
  4.加强青年健康促进工作。普及有关生命教育的读物。定期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在青年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提升青年健康素养水平。广泛开展禁烟宣传。完善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青年群体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年群体尤其是青年学生群体对毒品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青年婚恋
  发展目标:青年婚恋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青年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青年的相关法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将婚恋教育纳入高校教育体系,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广泛传播健康、正面的婚恋观念,反对功利、物质的婚恋观,形成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倡导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反对传统婚嫁陋习,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加强青年敬老、养老、助老道德建设。
  2.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支持开展健康向上的青年交友交流活动,重视大龄未婚青年和残疾青年等群体的婚姻服务工作。规范各类婚恋交友节目,推动婚恋交友平台严格执行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取缔违规婚恋网站,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青年婚恋交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和适合青年特点的便利条件。
  3.开展青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加强对国家和我省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性知识的普及力度和性健康教材推广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性健康课程,加强专兼职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强化青年性健康意识,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降低意外妊娠的发生率。大力弘扬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核心的婚育文化,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大对适龄青年的婚育辅导力度和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
  4.保障青年在孕期、产假、哺乳期期间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探索在物质、假期等方面给予青年更多支持。
  (五)青年就业创业
  发展目标:青年就业比较充分,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在较高水平;青年就业权利保障更加完善,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活力明显提升。
  发展措施:
  1.推动完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相关政策,保障各项相关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发挥公共财政促进青年就业作用,完善落实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扶持和鼓励青年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青年自主就业。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落实鼓励青年创业的各项政策。加强就业统计工作,健全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
  2.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青年提供就业援助,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新就业信息服务方式,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造适合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优先扶持政策。开展青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青年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抓好转岗青年职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农业转移劳动力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做好去产能青年职工分流安置。加大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同时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学员,要及时纳入低保或临时救助范围。
  3.推动青年投身创业实践。完善创业服务链条,不断为青年创业提供扶持,搭建青年创业人才的汇聚平台和青年创业的孵化平台。强化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建设。加大青年创业金融服务落地力度。支持青年创业类基金的发展,发挥好各类扶持创业的政府引导基金作用。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优化企业创办流程。建设青年创业项目展示和资源对接平台,搭建青年创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办好系列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展交会、博览会等品牌活动,做好优势创业项目的重点帮扶和支持工作。着力培育服务青年创业的社会组织,建设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和服务实体。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健全教学与实践相融合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充分利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深入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大力扶持青年网络创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服务业等传统业态深度融合。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政策,积极开展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加强对留学归国和省外来黑龙江创业青年的服务。推动形成有龙江特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4.加强青年就业权益保障。完善青年就业、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六)青年文化
  发展目标:更好引导青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黑龙江地域特色文化。青年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文化精品不断增多,传播能力大幅提升,青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服务设施、机构和体制更加健全。青年对提升黑龙江文化软实力贡献率显著提高。
  发展措施:
  1.打造青年文化精品。发挥国家级、省级重大文化工程项目、评奖的引导带动作用,深入挖掘黑龙江特有的冰雪文化、黑土文化资源,创作生产展现当代青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传承中华文明的文化精品。引领网络文化,保护网络文化知识产权,扶持高质量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微电影、动漫、游戏等内容创作创新,提升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进一步发挥国家及省级相关基金和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对青年题材重点选题项目的扶持,鼓励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参与创作,支持青年题材优秀图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等生产、发行和推广。
  2.丰富青年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优秀文化作品巡展巡演。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黑龙江地域特色文化的时代价值,开展艺术展示交流,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振兴、民间文艺传承。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推动青年人均年度图书阅读量和艺术鉴赏、科普水平逐年提高。加强黑龙江青年与国内外青年人文交流。
  3.培育青年文化人才。通过国家级、省级重点文化项目和评奖,培养优秀青年文化人才,扶持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研究、领衔重点文化项目,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倾斜。加强后备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面向青年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创意服务、文化生产实践、文化经营管理、媒体融合发展、国际合作规则等方面培训,凝聚文化研究、创作、表演、传播、经营、管理、志愿服务等青年人才。
  4.优化青年文化环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设立青年栏目、节目,制作和传播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内容,增加青年题材报道内容和播出时间,大力宣传青年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报刊和网络重点栏目、电视和院线黄金时段,增加优秀青年文化精品的宣传内容、频次。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增强针对青年群体的服务功能。
  5.支持青年文化建设。加强文化理论研究,引领和指导青年文化实践。扶持以服务青年为主要功能的报纸、期刊、网站等文化企事业单位发展。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支持青年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演出。促进企业和民间资本增加对青年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国家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益性青年文化活动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单位在五四青年节面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鼓励青年文化阵地、青年文化团体等社会力量承接青年文化服务。
  (七)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发展目标:青年更加主动、自信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青年社会参与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丰富和畅通,实现积极有序、理性合法参与。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在促进青年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带动各类青年组织在促进青年有序社会参与中发挥积极作用。青年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青年志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不同青年群体相互理解尊重。青年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
  发展措施:
  1.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共青团改革。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不断创新组织设置;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活跃基层团组织,完善青年社会参与的基本组织依托。教育广大共青团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充分发挥青联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广泛团结各族各界青年的功能,强化共青团在青联组织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共青团对学联组织的指导,推动学联组织引导学生追求进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发展培育青年社团。更好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促进青年有序社会参与。支持共青团、青联、学联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支持各类青年社会组织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2.着力促进青年更好实现社会融入。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在青少年社会融入中的重要作用,为青少年接触社会、开展社会交往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有效指导。学校教育要支持青年学生开展各种课外和校外活动,加强对青年学生社会融入的针对性指导。积极促进在省内就学、就业少数民族青年和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的社会融入。充分发挥青年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作用,吸引和带动青年广泛参与各类社会服务。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正确认识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关系,防止沉迷网络。在全社会推动形成鼓励青年多样化参与、支持青年个性发展、宽容青年失误的氛围,为青年更好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3.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支持共青团、青联代表和带领青年积极参与各类协商,发挥人大、政协中的青年代表和委员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政治参与职能。探索建立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为青年参与畅通渠道。鼓励青年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完善民主恳谈、民主议事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的要求,村“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1名35周岁以下成员。推荐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依法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引领青年参与城市与社区公共事务,打造专业的社工和社区志愿者队伍。
  4.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深化各类建功活动。支持和鼓励青年为黑龙江发展建言献策。鼓励青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为贫困地区、农村和林区、煤城等资源型地区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充分发挥教育和就业创业在青年脱贫中的重要作用。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
  5.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完善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改进和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充分发挥共青团和青联组织作用,扶持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大对青年社会组织和各类公益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发挥重点青年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和民政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6.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帮助解决不同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主动联系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吸纳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组织体系。推动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进行经常性对话交流。
  7.支持青年参与国际交往和港澳台青年交流。拓宽青年参与国际交往的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青年国际交流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加强对俄青年交流工作,延伸与俄边境地区青年的交流内容。深化与日、韩等东北亚国家的青年交流工作。拓展与欧美国家的青年交流。加强与港澳台青年组织的交流合作。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青少年权益维护的地方立法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发展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年发展状况,监督涉及青年发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执行,代表青年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及时有效解决青年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2.完善青少年权益维护制度和政策。不断完善有利于维护青年普遍性权益的地方立法和政策体系。实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严格规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暴力、色情、赌博、毒品、迷信、邪教等腐朽没落文化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及革命先烈的不良信息传播,坚决抵制抹黑黑龙江等言论。
  3.建立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支持推动共青团建设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平台,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基层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及时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推动《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在批捕、起诉、审判、教育改造、社区矫正等环节,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贯彻落实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加强青少年禁毒工作,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打传防邪等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加强对网游、网络直播等平台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及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展目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形成比较完善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建立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的有效机制,青少年涉案涉罪数据逐步下降。
  发展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明确基本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统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在城乡社区广泛动员青少年参与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2.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清理和整治社会文化环境,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强化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深化以打击有害或非法少儿出版物及信息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的少儿出版物。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强化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监管。严把影视节目审查关口,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播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开办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相关规定。强化警校联动,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事(案)件发生。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和市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网络涉毒、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坚决查处含有渲染违法犯罪等内容的相关产品及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3.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在县级全面推开并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学校脱离联系。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渠道,研究建立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明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改革完善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强制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当事人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分类矫治等特殊保护制度。明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责任等,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做好未成年犯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时的衔接管理,做好安置帮教,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养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
  (十)青年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覆盖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并在各类青年群体之间逐步实现均等化。
  发展措施:
  1.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健全完善全省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和制度,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开展残疾青年文盲扫盲行动。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费提供高中阶段教育。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大力开展面向残疾青年的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青年权益维护,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青年的社会风尚。
  2.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坚决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流浪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为家庭困难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年提供就业、就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帮助。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保障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将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子女全部纳入教育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包括进城务工青年在内的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儿童中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问题。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住房保障、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

  三、重点项目
  1.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创新培养方式和载体,设置党性教育、理论学习、课题研究、实践锻炼等方面的课程,进行阶段性集中教育培训。注重后续跟踪培养,动态调整培养方式,充分发挥骨干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好“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分省级、省级以下两级实施。
  2.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坚持不懈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教育全过程,搭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文化熏陶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公民道德宣传,宣传先进青年典型,开展社会道德实践。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青少年体质健康提升工程。落实学校体育改革要求,以冬季冰雪运动为突破口,集中打造青少年群众性体育活动载体,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切实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支持民族地区开展体现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各地全民健身节日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品牌。培养青少年体育运动爱好,力争使每个青少年具备1项以上体育运动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建立和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倡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饮食、用眼和睡眠习惯,控制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病的发生率。积极推动落实国家有关改进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激励青年学生参与体育锻炼。
  4.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建设一批见习、实习基地,开发一批具有职业发展空间、技能训练机会的见习、实习岗位。开展就业见习岗位进校园等活动。把大学生实习纳入高校实践学分管理。加强就业见习培训和管理,为青年参与就业见习提供补贴与支持。
  5.青年创业计划。重点推动青年科技人员、大学生、青年农民、青年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四支队伍创新创业工作。通过开展创业观教育、选树创业典型、举办创业竞赛、加强创业培训、建设创业导师队伍、强化创业资金支持、创建青年创业基地、建设创业项目库、提供政策服务等方式,帮助广大青年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本领、获得创业支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6.青年文化精品工程。支持青年文化精品创作推广,支持青年文化创意赛事及文化体验,支持青年文化创意人才培养。每年创作生产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龙江特色风格的青年题材文艺精品。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青年网络新媒体产品展播平台,开展全省性青年互联网创新创意活动。省级文化、出版类评奖要向青年创作者、反映青年题材的作品倾斜。
  7.青年网络文明发展工程。深入推进“阳光跟帖”行动,开展争当“龙江青年好网民”活动。发展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文化机构制作推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年喜欢的网络新媒体文化产品。加大对青年主题网站、青年社会组织专属网站以及新媒体平台的建设扶持力度;加大对青少年新媒体领域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大网络文明队伍指挥协调系统建设力度,倡导网络公益活动。
  8.青年志愿者行动。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稳步培育青年志愿服务骨干队伍,扩大基层志愿服务组织覆盖,构建分层分类的志愿服务项目库,加强激励评价、保险保障等机制建设。广泛开展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深化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和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积极参与并做好重大赛事和会议的志愿服务工作。
  9.青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工程。
  依托国家对口援建、合作的工作机制,加强我省各族各界青年与新疆、西藏青年互访互助。在高校开展“中华文化进校园”活动。在全省青年中开展民族常识和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引导少数民族青年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鼓励各族青年交流交往交融。
  10.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程。扩大黑龙江与港澳台青少年之间的交流规模,提升交流质量。积极开展港澳台青少年实习实践、体验营、训练营等形式多样的交流考察活动。通过中俄博览会,组织开展对俄青年交流交往活动。依托黑龙江省的国际友好城市,深化与日、韩等周边国家的青年交流工作,拓展与欧美国家的青年交流交往。
  11.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全面参与基层社区社会工作。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实训基地。依照国家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推动各级团组织及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推动在每个“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配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联系和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域社会组织的力度。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领域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调机制。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关政策。
  12.青少年权益保护工程。建立反映青少年诉求的长效机制。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加强青少年公共安全意识教育。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四、组织实施
  1.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省委领导下,设立推动规划落实的省级联席会议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本规划在本地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县级以上团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在规划实施中,要积极回应和解决青年关心的问题,多为青年办实事。
  2.建立健全青年发展规划体系。
  各市(地)要以本规划为指导,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注重加强青年发展规划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
  3.充分发挥共青团维护青年发展权益重要作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按照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自身改革,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同时,要引导青年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服务青年发展阵地建设。
  大力推进“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网上网下深度融合对接,使其成为服务青年发展的重要阵地。
  5.保障青年发展经费投入。加强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推动各级政府将本规划实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年发展。
  6.营造规划实施良好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推动本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7.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制定和调整促进青年发展政策措施,推动规划落实。规范和完善与青年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建立完善省级青年发展监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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