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
黑工信科发 [2016]196号 |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 认定第十五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市(地)工信委,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黑工信科发〔2010〕431号,以下简称《办法》),我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五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地)工信委根据《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企业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黑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编写提纲(附件1);2、企业技术中心综合信息表(附件2);3、有关证明材料(附件3)。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版材料一份,电子版光盘一张。 (三)申报材料与推荐意见请于12月27日前报省工信委,中省直单位可直接行文报送。 (四)整个申报过程须在黑龙江省审批平台审批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hljzwzx.gov.cn)中体现,具体操作步骤请提前与省工信委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张 江 联系电话:0451-82807148 电子邮箱:GXWKJC@163.COM 附件: 1.《黑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编写提纲 2.企业技术中心综合信息表 3.有关证明材料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