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及省委书记王宪魁和省长陆昊的批示精神,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黑办发电[2015]37号)要求,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部署,从8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军工、民爆行业开展为期4个月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8•12”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为重点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完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工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属民爆企业立即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民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情况;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消防用水量是否满足要求;现场定员、定量、定置管理执行情况;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存在 “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改(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现象;库区防雷、防火、防水、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库区值守、巡查是否到位。
各军工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尤其要加强火工品的管理。要检查是否危险品储存场所全部通过了安评和环评;生产试验现场存放的少量危化品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粉尘作业场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风除尘系统是否可靠有效;消防设施是否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器材是否充足、功能是否完整好用,防火通道是否通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未经审批作业、审批过程走过场、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汛期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各军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全面、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整改难度大,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和经营,坚决防止因隐患长时间得不到治理而引发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严格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加强事故信息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
检查要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抽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工信委民爆处 雷 洋
联系电话:0451-82620317
邮 箱:leiy153@163.com